中国科学院大学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规定
2022-09-30
第一条为保证本所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思想政治表现
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努力做到唯实、求真、协力、创新;要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对于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或弄虚作假严重丧失科学道德者,须取消其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各科研实体要有专人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并给出具体审核意见。
第三条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一)课程学习
1.硕士生课程学习
学术型学位硕士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完成本所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硕士生的总学分应不低于41学分,包括课程学习 35学分和必修环节6学分。
专业型学位硕士
全日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完成本所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硕士生的总学分应不低于47学分,包括课程学习35学分和必修环节12学分。
非全日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完成本所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硕士生的总学分应不低于42学分,包括课程学习 30学分和必修环节12学分。
2.博士生课程学习
统招博士生的总学分应不低于 18学分,包括课程学习 12学分和必修环节6学分。
工程博士总学分应不低于 17学分,包括课程学习 9学分和必修环节8学分。
同等学力博士生总学分应不低于 15学分,包括课程学习 9学分和必修环节6学分。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由公共必修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部分组成。博士学位的具体课程及要求由本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目前博士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各定为一门。
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完成二门公共必修课(一门外国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博士研究生的第二外国语不做统一要求,各导师可以根据博士生从事的研究方向做具体要求。
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生在确定课程名称时须填写选课单,经导师签字后并报所研究生部存档。所里或院里正式开设的博士生课程,考试成绩需经任课教师签名认可。以课程报告的形式完成的课程,其撰写的报告必须由两位研究员(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审阅并打分(百分制),该门课的成绩以两位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
(二)必修环节
1.学术型学位
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以考查为主,计入相应学分。具体的学分数为开题报告2 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学术报告1学分(统招博士生/同等学力博士生需参加学术报告会10次以上,硕士生需参加学术报告会6次以上,需填写记录表),社会实践 1 学分(较好完成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的工作或参加了所里组织的社会实践,博士2次以上,硕士1次以上),必修环节的总学分6学分。
2.专业型学位
博士必修环节总学分为8学分,包括学术报告2分和社会实践2学分(学术报告10次以上,社会实践2次以上),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专业实践2学分(完整的专业实践报告5000字)
硕士必修环节总学分为12学分,其中专业实践6学分,其他必修环节6学分,包括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全日制:学术报告5次以上,社会实践1次以上;非全日制:学术报告3次以上,社会实践1次以上),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
第四条科学研究成果
1.硕士学位申请
(1)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的论文答辩者,应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
(见附件)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含已接受)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
(2)申请专业型硕士学位的论文答辩者,在读期间鼓励发表高质量的学术
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计算机技术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均可作为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署名单位需有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并在实践结束后形成一个完整的工程实践报告,报告字数不低于3000字,上传国科大云系统中。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是所发表论文或取得的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责任人(导师署名不计在内)。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除署本培养单位名称外,还应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学位申请人在国际会议上发表文章(见附件)或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的第一责任人(导师署名不计在内)等同于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发表的文章。
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在申请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前三年内在所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的核心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均为第一作者)。
2.申请博士学位
(1)统招博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在读期间发表文章应满足以下条件:
至少发表三篇与本学科有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应发表本领域国内外刊物或论文集上;本所认定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相关刊物上(见附件),也可发表在本所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上(见附件)。
若未在附件中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需由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认定合格后,方为有效论文。
已授权的一项本领域发明专利,视同一篇本所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文章。
对于涉密的项目,可以提交有深度的技术报告。经所保密委员会和项目组长指定的二位专家认定,一份技术报告可以视同于一篇本所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文章。
(2)同等学力博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研究成果应通过科研获奖和学术论文两种形式表述。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获得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的优秀成果奖励(附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省部级奖励认定方案;奖项设置为金奖、银奖,比照一等奖、二等奖、),或者获得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认定奖项(附录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认定奖项,二等奖、银奖及以上,排名前十);学术论文的写作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提倡博士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至少发表4篇与本学科有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其中有2篇应发表本领域国内外刊物或论文集上;本所认定的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相关刊物上(见附件),也可发表在本所认定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的国际学术会议上(见附件)。
若未在附件中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需由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认定合格后,方为有效论文。
已授权的一项本领域发明专利,视同一篇本所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文章。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是所发表论文或取得的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责任人(导师署名不计在内)。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除署“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名称外,还应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3)专业型学位博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在读期间发表文章应满足以下条件:
工程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结合国家实施的重大专项,在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方面做出贡献及创造性的成果。工程博士应选择具有高技术价值的富有挑战性的工业问题,或对企业战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或与产品市场潜力相关的研究,或影响企业项目的相关环境问题研究等内容作为论文选题。
申请工程博士学位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在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的方向上,至少撰写一篇经导师组认可的贯穿整个项目工作的比较完整的研制工作总结报告或技术报告;并取得如下成果之一:
1.专利:工程博士研究生必须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在其导师之后的第二发明人,获得1项授权的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
2.标准提案:工程博士研究生作为标准提案的起草人之一,提出一项已经被国家或相关行业采纳的标准;
3.科研成果奖励:获得省部级(含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认定的省部级以上行业协会)以上并排名为前十名的科研成果奖励;
4.科研成果鉴定:获得省部级以上并排名为前五名的科研成果鉴定;
5.新产品认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新产品认定,工程博士研究生是该产品的核心研发成员;
6.学术论文:两篇论文。工程博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在其导师之后的第二作者,至少在本所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一篇SCI或EI检索的期刊论文或重要国际会议论文,并且至少在本所认定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相关刊物上发表(含已录用)一篇学术论文。
以上文章发表均含已录用(录用函导师签字确认)。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是所发表论文或取得的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责任人(导师署名不计在内)。
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除署本所名称外,还应在第二或第三合作单位名称处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第五条对于涉及到国家□机□密(比如军□工□项目)的,可以按照相关标准(如“国□军□标”)提交有深度的技术报告,由所学位委员会认定。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没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学位申请者,或在本专业其它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了其它学术成果者(如专利、专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等),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其是否具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第七条学位论文答辩者申请答辩时未满足第四、五、六条的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的,允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博士生毕业后两年内,硕士生毕业后一年内)满足发表论文的要求后,由本人再提出学位申请。
第八条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国科学院大学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
       附件:1.沈阳计算所认定的期刊目录
                  2.沈阳计算所认定的国际会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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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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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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